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扳手三爪钻夹头(以下简称钻夹头)的分类、尺寸和连接、扳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命名、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锥孔和螺纹孔连接的钻夹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 96 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 m)
GB /T 1 9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 m)
GB /T 6 090 钻夹头圆锥(GB/T 6090-2003,ISO 239:1999,IDT)
JB /T 32 07 机床附件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 /T 55 63 金属切削机床圆锥表面涂色法检验及评定
ISO 2 63 :1973 ISO英寸制螺纹一总方案及螺钉、螺栓和螺母的选择直径范围。06-6英寸
ISO 7 25 :1978 ISO英寸制螺纹一基本尺寸
ISO 5 86 4:1978 英寸制螺纹一允差和公差
3 分类
钻夹头按用途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型式代号 型式 用途
H 重型钻夹头 用于机床和重负荷加工
M 中型钻夹头 主要用于轻负荷加工和便携式工具
L 轻型钻夹头 用于轻负荷加工和家用钻
4、尺寸和连接
4、1尺寸
4、1、1锥孔连接形式的钻夹头尺寸见图1和表1。
GB/T 6087-2003


4.1.2 螺纹孔连接形式的钻夹头尺寸见图2和表2。
GB/T 6087-2003


4. 2 连接
4.2.1 锥孔连接形式见图3和表3。
GB/T 6087-2003


4.2.2 螺纹孔连接形式见图4和表4。


5、扳手
5.1 钻夹头扳手分三种型式(见图5):
型式1,用于重型、中型和轻型钻夹头;
型式2, 用于轻型钻夹头。
型式3,用于重型、中型和轻型钻夹头。
GB/T 6087-2003
5.2 钻夹头扳手外形尺寸和适用范围见图5和表5.


6、技术要求
6. 1 精度
钻 夹头 的 精度是测定钻夹头所夹持规定长度检验棒的径向跳动,见图6e
径 向跳 动 误差是以指示器的最大读数差值计。
对 于 H 型和M型钻夹头,应在其最大夹持直径和大约1/2最大夹持直径的两个检验棒上进行测
量;对于L型的钻夹头,仅进行最大夹持直径的测量。
钻 夹头 径 向跳动允差和检验棒尺寸见表6,
GB/T 6087-2003


6.2 钻夹头的夹持范围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6.3 钻夹头主要零件工作表面应经热处理淬硬。硬度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6.4 钻夹头的锥孔用量规作涂色法合研检验表面接触,接触应靠近大端,其接触比值不低于70%。
6.5 钻夹头按表8规定的输人扭矩夹紧试棒,按输出扭矩扭转试棒,试棒不得打滑,钻夹头不得损坏和
发生异常。

6.6 钻夹头应运转灵活,用扳手夹紧和松开夹爪时,夹爪移动和齿啮合应无阻滞现象。
6. 7 钻夹头及扳手不应有裂纹、毛刺、锈蚀等缺陷;镀铬、发蓝(或发黑)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保护层不
得褪色和脱落;标志应清晰耐久、位置正确。
7 试验方法
7.1 精度检验
7.1.1 检验用芯轴要求见图7。

7. 1.2 检验用检验棒的尺寸见表6。检验棒应有足够的刚度、硬度和稳定性。圆柱表面的圆柱度或圆
柱表面对两端中心孔的径向全跳动不大于0.01mm.
7. 1.3 钻夹头检验以锥孔或螺纹孔及端面定位,紧固在检验芯轴上,用扳手以三孔均匀地夹紧检验棒,
指示器测头垂直触及检验棒上母线,旋转芯轴检验(见图6)
7.2 夹持范围
用夹持范围规定的最小和最大两根检验棒分别进行夹紧检验。
7.3 锥孔接触检验
锥孔表面接触涂色法检验用钻夹圆锥量规与其合研进行。在量规表面均匀涂敷红丹混合涂料或其
他合适的涂料,涂层厚度小于4Km,将其插人被检验孔内。检验和评定按JB/T 5563。
7.4 夹紧扭矩试验
7.4. 1 扭矩试验用试棒的硬度不低于55 HRC,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8 Imo
7.4.2 夹紧扭矩试验以钻夹头锥孔或螺纹孔及端面定位,并固定,依次均匀地在三孔上用扳手施加
表8规定的输人扭矩夹紧试棒,再在试棒上施加表8规定的输出扭矩Mm,.检验。见图8。

GB/T 6087-2003
8 检验
8.1 钻夹头检验项目按第6章和第10章的规定,并应符合要求。
8.2 钻夹头产品出厂应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
9 命名
9.1 钻夹头的命名应包含名称和型号。
9.1.1 钻夹头名称:“扳手钻央头”;
9.1.2 钻夹头型号:
a) 钻夹头类代号J;
b) 表示 钻夹头型式的组系代号:
1) 采用锥孔连接形式的,组系代号为21;
2) 采用螺纹孔连接形式的,组系代号为31
c) 钻夹头最大夹持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 钻夹头型式(H,M或L);
e) 重大改进序号(若无内容可不表示);
f) 连 接 形式代号:
1) 锥 孔 连 接 形 式:莫氏锥度形用莫氏圆锥号贾格锥度形用大写字母J加上锥度号;
2) 螺 纹 孔 连 接 形 式:英寸制螺纹或米制普通螺纹代号
示例 1:扳 手钻夹头,锥孔连接形式,B12莫氏锥孔连接,最大夹持直径6.5 m m,重型,命名如下
扳 手钻 夹 头 J21 6. 5 H - B1 2
示例 2扳 手钻夹头,锥孔连接形式,B12莫氏锥孔连接,最大夹持直径6.5m m,重型,第一次改进,命名如下:
扳 手 钻 夹 头 J2 16 .5 H A- B1 2
示例 3; 扳手钻夹头,锥孔连接形式,2s短贾格圆锥连接,最大夹持直径10m m,中型,命名如下:
扳 手钻 夹 头 J21 10 M -J2 s
示 例 4: 扳手钻夹头,螺纹孔连接形式,英寸制螺纹代号1/2X 2 0,最大夹持直径13m m,轻型,命名如下:
扳手 钻 夹 头 J 31 13 L-1 /2 X20
9.2 扳手的命名包含以下内容:
a) 扳 手名称:“钻夹头扳手;’,
b) 型 式 代号:用大写字母T加扳手型式号(1,2或3);
c) 扳 手 代号:用大写字母N加扳手号(见表5)0
示 例 l: 钻夹头扳手,型式I,扳手号4,其命名如下:
钻 夹头 扳 手 Ti -N 4
示 例 2 钻夹头扳手,型式3,扳手号6,其命名如下:
钻夹 头 扳 手 T3 -N 6
10 标志和包装
10.1 在钻夹头、钻夹头扳手和产品包装盒上应有明显的耐久性标志。
10.2 在钻夹头的明显位置上应标注以下内容:
a) 商 标;
b) 型 号;
c) 夹 持 范围。
10.3 在钻夹头扳手上应标注以下内容:
a) 商 标;
b) 型 式 代号和扳手代号。
10.4 在包装盒或包装箱上标注以下内容:
a) 商 标;
b) 型 号;
c) 夹 持 范围;
d) 产 品 名称;
e) 制 造 厂名、厂址;
f) 标 准 编号。
10.5 产品包装应符合JB/T 3207的有关规定。
GB/T6087- 2003
扳手和齿圈的参数见图A.1和表A. 1


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本标准与ISO 10887:1999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 给出了本标准与ISO 10887:1999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